1、严格贯彻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及“预防为主”的工作方针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江苏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》、《江苏省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规范(试行)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。
2、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,结合季节特点和学生中的实际情况,定期开展常见病、多发病、传染病防治及保健知识宣传活动;促进学生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,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3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 做好校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:通过晨检、因病缺课监测、病因追踪等措施,监测传染病疫情;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;执行疫情报告制度,发现甲、乙类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,及时上报上级疾控部门及校领导,同时做好病例隔离、疫源地消毒等工作。
4、开展校内医疗服务,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及门诊登记工作,对校内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,及时转诊,以免贻误病情;严格在正规渠道采购药品,并做好验收、储存、定期查验等工作;做好学校运动会、军训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医疗服务。
5、对患病体弱学生实施医疗照顾,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者,根据学籍管理规定,提出休、退学处理意见。
6、负责新生入学健康检查,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,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。
7、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积极做好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管理、门诊报销等工作。
8、配合学校各相关部门对教学卫生、体育卫生、环境卫生、饮食卫生等,实施卫生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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